定義活動

性騷擾包括根據性別、性取向、自我認同或感知性別、性別表達、性別認同和跨性別身份而實施的騷擾行為。點擊每個術語以瞭解更多資訊(定義可能略有不同,具體取決於您所在的地區和任何適用的本地解讀)。

+ 性別

+ 性別認同

+ 性別表達

+ 性取向

性別

性別的法律定義可能會因您所在的地點而有所不同。「性別」包括實際或感知的性別、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,包括一個人實際或感知的與性別相關的自我形象、外貌、行為、表達或其他與性別相關的特徵,無論此人出生時的性別是什麼。請務必注意,性別的定義可能會因您所在的地點而有所不同。如有任何疑問,請與主管、經理(包括上級經理)或人力資源部門聯絡。

性別認同

「性別認同」是每個人對自己性別的內在理解和認同,或對一個人性別認同的感知,包括男性、女性、雙性別者、中性者、與出生時指定的性別不同的性別,或跨性別者。

性別表達

「性別表達」是指一個人展現的與性別相關的外表和行為,或對這種外表或行為的感知,無論是否與其出生時指定的性別的刻板外表和行為一樣。

性取向

「性取向」可分為異性戀、同性戀、雙性戀或無性戀。